奉新县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们报来《关于重新核定奉新县人民医院新住院部病房床位费标准的请示》(奉价发〔2017〕38号)收悉。
为加快医疗事业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改善医疗条件,奉新县人民医院新住院部经过装修,于2017年12月3日搬迁投入使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计生委《关于江西省医疗服务机构病房床位费管理暂行规定》(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和《关于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75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8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奉新县人民医院新住院部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项目 | 每间 床位 | 建筑 面积 | 单位 | 床位费 | 设施要求 | 备注 |
双人间 | 2 | 31.98 | 床.日 | 32 | 独立卫生间、24小时供应热水、ABS双摇床、床头柜、中央空调、独立衣柜、电视,特需病房另有沙发。 | 床位费每订日含医疗物处理费2.5元,不含空调使用电费8元/床.日。 |
三人间 | 3 | 39.78 | 床.日 | 25 | ||
特需 病房 | 1 | 31.98 | 床.日 | 120 | ||
特需 病房 | 1 | 39.78 | 床.日 | 160 | ||
特需 病房 | 1 | 79.56 | 床.日 | 200 |
请接文后,及时与医保机构进行衔接,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医疗收费日清单制度,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本核定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Copyright 2009 Yichun Municipal Development & Reform Commission.
版权所有:江西省bet 365亚洲版官网 政府网站标识码 3609000037 赣ICP备09002039号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21号
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2楼东侧 联系电话:0795-3272741 Email: newspring@jxyc.gov.cn
本站网页访问最佳分辨率:1440*900像素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 您是本站的第 6248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