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5]8号)、《江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总体规划;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4、地区布局合理;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6、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等到有效保护;9、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项目核准的报告;.
2、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3、相关附件:①项目申请单位的业主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②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根据需要提交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⑥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申请核准表;⑦项目资本金落实情况证明;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根据需要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⑨发改委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意见;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申报表。
办理程序: 市发改委窗口受理。1、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行政服务科)提出申请,窗口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受理。2、由窗口(行政服务科)审查材料或通知相关业务科室到窗口审批材料并提交意见。(2天)3、由窗口(行政服务科)提交领导审批(或窗口首席代表审批)。(1天)4、窗口(行政服务科)办结,并通知申办单位到窗口领批文。
办理时限: 收到完整无误的申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宜春市发改委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336000
联系方式: 发改委窗口联系电话0795-3216701,
监督电话: 0795-3271932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申报表.xls |
Copyright 2009 Yichun Municipal Development & Reform Commission.
版权所有:江西省bet 365亚洲版官网 政府网站标识码 3609000037 赣ICP备09002039号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21号
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2楼东侧 联系电话:0795-3272741 Email: newspring@jxyc.gov.cn
本站网页访问最佳分辨率:1440*900像素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 您是本站的第 6248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