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价费字〔2016〕29号
上高县物价局、上高县卫计委:
报来《关于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绿激光)收费的请示》(上价〔2016〕28号)收悉。
鉴于省发改委、省卫生厅《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汇编》(2012年版)未核定县级医疗机构“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绿激光)”(项目编码为331201006a)手术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卫生厅赣发改收费字(2005)175号《关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81号)规定,依据你局对该项目的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同意上高县人民医院开展的“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绿激光)”手术项目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次4200元。
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绿激光)手术,是该院今年探索开展的新项目,运行成本尚不够成熟,请你局继续对该项目的运行成本进行监测,收集2016至2017年的运行成本,形成完整的成本分析报告。本批复执行到2017年底止,期满另行报批。
请接文后,督促上高县人民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收费项目规范,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工作。
宜春市物价局 宜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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